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乎每一位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,为切实做好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
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预科生、本科生和研究生。
注:学生如需申请各项困生类奖助学金和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,须申请并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。
二、认定依据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(A级)、家庭经济困难(B级)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(C级)三个等级。(参考附件 2)
三、认定程序
(一)学生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辅导员初核、学院(研究院)复审及公示
1.学生申请: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(https://zzzx.swufe.edu.cn/)进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,选择【资助管理-困生认定版块】;
2.班级民主评议:辅导员组织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(须达到班级或年级总人数的10%),准确掌握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、程度,并结合申请人日常消费表现,进行民主评议;同时辅导员在系统中设置班级评议小组组长,由班级评议小组组长进入资助系统按要求提交材料并审核(操作办法见辅导员操作手册);
3.辅导员初核:对班级评议小组进行复核,并在系统里审核;
4.学院(研究院)复审及公示:学院(研究院)认定小组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复审辅导员认定的结果,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结果无异议后,在资助信息系统确认。
(二)学校复核公示
学校对各学院(研究院)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、复核,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,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。
四、⼯作流程及时间安排
9 ⽉ 9 ⽇—9 ⽉ 12 ⽇ 学⽣登陆资助信息系统申请认定;
9月13日—9月15日班级评议小组进⾏⺠主评议、辅导员审核;
9月16日—9月17日学院复核、公⽰并登陆资助信息系统确认;
9 ⽉ 25 ⽇ 学⽣资助管理中⼼进⾏审批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务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严格工作制度,规范工作程序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(二)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,要求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。学校将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通过信件、电话、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。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,一经核实,取消资助资格,收回资助资金。情节严重的,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。
(三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,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、互相比困;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出现好转后,本人要及时告知辅导员,并由学院(研究院)出具情况说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更改学生家庭信息。
(四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采取线上无纸质化认定。学院(研究院)应当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仔细了解学生情况,重点关注建档立卡等特殊类家庭学生的申请情况,对学生申请进行仔细复核。
(五)本次认定材料须上传《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》,如使用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学生需补充手写“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,如有虚假,愿承担相应责任”并要求监护人签字。
(六)《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》不需要学院(研究院)签字盖章,可以直接上传。
联系人:游老师;电话:87081611;诚正楼1419办公室。
附件1:《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 附件1:《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 (1).doc
附件2:《西南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》 附件2:西南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 (1).pdf
附件3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手册 附件3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手册 (1).zip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4年9月9日